罗政办〔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罗田县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罗田县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署安排,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稳预期
(一)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活动的竞买单位或个人应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竞买前须提供自有资金来源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低于起始(拍)价的20%,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出让总价款的30%,半年内支付50%,一年内付清。
(二)鼓励项目开工建设。为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自本措施印发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前新开工且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开发项目,按照项目开工面积所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20%予以奖励。鼓励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参与旧城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对于拆迁还建面积免收城市配套费。
(三)加大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应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信贷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房地产企业及时调整经营战略,与实力雄厚的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项目,主动适配信贷政策。
1.引导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为房价的20%,购买二套及以上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执行。
2.加大开发企业信贷支持。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企业融资纾困“白名单”管理办法〉〈黄冈市贯彻落实企业融资纾困“白名单”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20号)精神,引导金融机构为房地产业经济发展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设立房地产企业贷款过桥专项资金,定向用于“白名单”房地产企业转贷过桥,银行机构应对大额贷款予以无还本续贷,为大中型企业解决转贷难问题。
3.优化公积金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在罗田县区域内购买改善性住房再次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自愿缴存人员一次性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在罗田县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可将贷款余额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父母为子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办理“先取后贷”。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可按3%的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单边缴存下限不低于每月100元。
(四)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1.购买住房补贴标准。对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予以补贴,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不予补贴。
2.实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对在罗田工作各行业引进人才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前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补贴购房款的5%,硕士、副G级职称、G级技师补贴购房款的10%,博士、正G级职称补贴购房款的20%,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房屋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3.购买车库补贴标准。对符合规划条件可出售的车库车位进行确权,给予购买者每个车库车位1000元的补贴。
4.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实行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补贴,农民进城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万元。
以上补贴政策不包含征迁户还建房、文旅康养项目、商业用房等,除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外,每户只可按照蕞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具体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进行办理,不得办理撤销、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允许开发企业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释放等额监管资金,但蕞高额度不超过预售监管资金总额的30%。对项目信誉度高、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结合项目建设资本金的要求,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适当下调监管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将我县现在实施的监管资金比例从15%、10%、8%调整至12%、7%、5%。
二、加强市场监管防风险
(六)规范中介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和标准,引导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将服务费标准控制在房屋总价款的3%以内,加大对开发企业、中介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积极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对违规出借开发资质、违反购地资金来源承诺、抽逃项目资本金、违规使用预售房款、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楼盘烂尾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限制失信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县范围内新开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土地拍卖,降低或取消信贷融资授信等级。
(八)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从企业资产负债、信贷情况、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款拨付、预售资金归集、销售状况、社会舆情等方面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实施分级预警措施,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三、建立健全机制促发展
(九)扩大政府购买去库存。政府收购适合的存量商品房,作为还建房、公租房的房源。鼓励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引导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试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在城市更新中,以货币化安置为基础推行房票制度,征收人向被征收人发放房票,被征收人在凤山城区购买新建住房,可凭房票抵扣房款,房地产企业凭房票与政府结算。具体房票政策另行制定。
(十)优化调整项目规划条件。根据市场和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商业配比以及配建幼儿园政策,在规划审批时可适当调整放宽,结合片区需求集中配建。
(十一)发挥人口聚集效应。凡在凤山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农村户籍购房者,凭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在创业扶持、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就近入学、医疗卫生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十二)建立房地产调度机制。建立完善推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工作机制,县政府定期调度,住建、资规、财政、金融、税务、公积金等部门联合参与,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研判考核,促进行业发展。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本措施在执行期间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罗田县购房补贴申请流程图
2.罗田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费奖励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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