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根据《罗田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罗田县城区第二批人才公寓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拟配租人才公寓位于阳光尚城(消防大队对面),系第一批配租剩余的房源,每套面积110—130平方米,包括1客厅、1餐厅、3卧室、1厨房、2卫生间、2阳台,已做好普通装修,并配备家具和电器,个人携带生活用品即可入住使用。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我县城区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全县范围内的企业(仅限“四上”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县属国有一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工作,且在罗田缴纳社保,本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罗田无登记房产且未享受公租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各类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
1.县级及以上“人才绿卡”持卡人员;
2.2018年以来通过“绿色通道”“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等渠道进入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以聘用文件为依据);
3.2018年以来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147所“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所有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
4.2018年以来“四上”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县属国有一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5.招商引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限在罗田缴纳社保);
6.企业柔性引进,每年在罗田工作时间累计超过4个月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家人才(不限在罗田缴纳社保)。
说明:以上所称学历均应为职前学历。
三、申请程序
本次人才公寓申请包括个人申请、单位核实、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分配入住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如下材料(提交的材料需使用A4纸张打印/复印):
1.2024年度罗田县城区人才公寓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签名需手写);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协议(应准确载明入职时间)、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或者网办下载的具有效力的社保参保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请人为未婚的,提供户口本、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本人及配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单位核实。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填报信息及提交的佐证资料属实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对口的牵头组织申报单位。
(三)资格初审。牵头组织申报单位将所负责领域(行业)的申请人材料集中提交至县资规局核查房产情况,提交至县住建局核查享受保障性住房情况,提交至县委组织部核查学历情况,提交至县人社局核查职称、社保等信息,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
(四)资格复审。县委人才办根据各牵头组织申报单位初审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五)分配选房。根据符合条件人员数量和房源情况进行分配,如果人数大于房源数量,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拟配租人员。由于本次人才公寓数量不多,未中签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待筹集到新的房源以后,列入下一批次分配计划。
(六)签约入住。拟配租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房源业主单位按照名单配租,办理入住手续。
四、配租原则、租金标准和租住期限
1.配租原则:按照“2人合租一套、租金分摊”的原则配租。
2.租金标准:租金标准2元每平方米每月;物业费等其他收费按房源业主单位或物业单位规定执行;押金每套1万元(由入住人员共同承担)。
3.租住期限:人才公寓使用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期满后退出。
五、牵头组织申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人才绿卡持卡人员、柔性引进专家人才申报。(联系人:晏小峰,5070067)
2.县科经局:牵头组织开发区范围以外的“四上”企业、县属国有一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联系人:邱鉐,5053173)
3.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发区范围以外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联系人:肖之源,5052109)
4.县招商中心:牵头组织开发区范围以外的招商引资企业(含已签协议尚未投产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联系人:瞿达,18071228076)
5.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申报。(联系人:张胜平,507283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寓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人才公寓是人才政策,而不是住房保障政策。鉴于本次配租房源有限,建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人才向住建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中共罗田县委人才办
2024年11月4日
———— / END / ————
如果你刚好想买房,而不知道买哪的房子,可以关注罗田房产网小程序,助理帮您分析,帮您推荐,免费车接车送,或者直接联系我们工作人员:朱姐 18271533100(微信同号)
本稿件为罗田房产网独家原创稿件,版权所有,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